因工作需要,青海省人民法院现决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38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
招聘单位:青海省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
招聘岗位:书记员538名(法院370名、检察院168名)
任职要求: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、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,本省户籍、本省生源、本省院校毕业生、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、应当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(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);
2、年龄18周岁以上,35周岁以下;
3、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,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,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,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报名时间:
2018年1月3日9:00至2018年1月9日24:00。
报名地点:
网上报名(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(www.qhpta.com)。
温馨提示:
(一)加分政策。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现有聘用的书记员报考现聘用法院、检察院的,聘用年限每满一年在总成绩中加1分,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。
(二)总成绩并列的处理。在笔试、速记技能测试结束后,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,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;笔试成绩相同的,具有法院、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工作一年以上经历的人员优先。以上条件全部相同的,由招聘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。